一幅两格漫画,曾在2017年悄悄长成了互联网上的流行梗。第一格里,一个男人追着标有“机会”的黄色气球;第二格里,一个写着“害羞”的粉色团子微笑着拉住他,让他终究没抓住机会。

它的作者埃尔默·萨夫洛尔说,这幅叫“逃跑气球”的画来自“极其私人的地方”——人们借它诉说被自身局限绊住的挫败,无论是空空的钱包,还是半途冒出的别的念头。

萨夫洛尔乐于看到数百万人把它当成梗分享。但他划出了一条红线:无数人复制,不等于一家AI表情包生成器可以把受版权保护的梗商业化成广告模板。

如今,他正试图拦住最大的梗生成器之一。

一、一家公司,两个平台,每月40美元起

本月初,萨夫洛尔向联邦法院提交诉状,把Memes Apps这家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Memes Apps运营着Memes.ai和Memes AI Studio两个平台。萨夫洛尔指控,对方通过售卖付费订阅的广告生成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直接输出了他漫画的副本。

订阅分两档:第三方广告商每月交40美元或199美元,就能拿到一整套模板梗的访问权。诉状中提到,这个平台与超过40个品牌合作,每月最多生成1000个广告,触达超7500万社交媒体粉丝。

萨夫洛尔称自己已遭受“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他求的不只是禁令——还要法院勒令对方停止把他的漫画当模板,并彻查所有含该漫画的广告数量,追回全部不当获利。

二、起诉生成器,而非广告商——一步险棋

耐人寻味的是,萨夫洛尔没有先发函交涉,而是直接起诉。

目的之一是逼出证据开示,把“AI平台如何使用创作者作品、许可义务何在”这类更大的问题摆上台面。

互联网法律专家埃里克·戈德曼认为,萨夫洛尔“起跑姿势是对的”,给法官讲了一个站得住的故事。但告生成器而非广告商,是步险棋,会牵出一连串别的法律两难。

戈德曼指出,如果法院认为裁决可能撼动整个迷因生态系统的法律根基,法官就可能格外谨慎。

但Memes Apps自身的商业宣传恐怕会反过来构成不利证据:诉状中援引了该公司自己的声明——与超过40个品牌合作,每月生成多达1000条广告,触达超7500万社交媒体粉丝。

三、精确复制件——AI版权案里的“实锤”

真正的炸弹,埋在那个“打包出售订阅模板”的商业模式里。

戈德曼判断,这很可能毁掉被告的辩护——除非它能证明这是行业通行做法。

更关键的是,Memes Apps的输出里含有原作近乎一模一样的副本。这在AI版权大战里是一枚“实锤”——别的AI公司尚可辩解自己的产出不含原作,它却难逃这一击。

在诸多轰动性AI版权案件中,模型开发商的核心抗辩策略往往是主张“原告的原作从未以任何可辨认的形式出现在AI的输出结果中”。而当版权方能够举证证明AI输出中包含其作品的精确复制件时,被告的立足点将变得极其脆弱。

戈德曼也认为影响不会外溢太广,毕竟梗生成器仍属小众。

四、梗文化与版权法之间那道裂缝

整件事撕开的是版权法与梗文化之间那道本就别扭的裂缝。

戈德曼点破:非商业的梗使用大概率算合理使用,但塞进广告里就不是了。这正是2024年“成功小子”梗案定下的基调——当时法院裁定,迷因图像在非商业目的下使用很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在广告中使用则不落入合理使用的保护范围。

而梗这种东西,恰恰靠不经许可的复制才活下来。若有人画了幅图、再喊一句“请大家把它做成梗”,反而永远不会成立。

萨夫洛尔从不曾阻止网友分享,也从不反对人们用AI。他反感的是“不负责任的AI”——当一家平台打着“解雇你的广告公司”的旗号,把无名创作者的原作当成商品,他便不能坐视。

“互联网用户为好玩做梗,和一家公司把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当作商业产品变现,之间有天壤之别,”他说。

他的目标很简单:在创作者的作品被未经许可商业化时保护他们——也希望这桩案子能开启一场关于尊重艺术家权利的更广对话,毕竟AI驱动的平台正越来越深地嵌进互联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