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设置"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自动驾驶的权责归属。

近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自动驾驶汽车的权责归属。此前,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或违法时,责任主体的认定一直处于模糊地带——驾驶员认为车自己开的应该车企负责,车企认为驾驶员有监管义务应该驾驶员担责,保险公司则因为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而难以理赔。草案的这一规定,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法律基础。

这一立法进展与近期发布的两项智能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了协同。国标从技术层面规定了L2-L4系统的安全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权责归属。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双重完善,为L3及以上自动驾驶的商业化落地扫清了关键制度障碍。

111.jpg

草案中的"激活状态"界定非常关键。它意味着责任划分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取决于自动驾驶功能是否处于激活状态。如果功能激活,车企担责;如果功能未激活或驾驶员接管了车辆,则按传统规则处理。这种设计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避免了车企承担无限责任,是一个相对平衡的制度安排。

法律层面的权责明确,对自动驾驶产业的影响是深远的。对车企而言,承担激活状态下的违法责任意味着更大的合规压力,将倒逼车企在技术上更加谨慎,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车企需要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专门的自动驾驶责任险产品,将风险通过保险机制分散。

对消费者而言,明确的权责归属意味着在使用自动驾驶功能时更有保障。如果因为系统缺陷导致事故或违法,消费者不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这将大大提升消费者对自动驾驶功能的信任度和接受度。

对Robotaxi等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而言,法律层面的权责明确更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只有责任主体清晰,运营企业才能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保险公司才能推出对应的产品,监管部门才能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自动驾驶产业正在从技术驱动阶段进入制度驱动的规模化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