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部地区一般可以理解为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合称。按这个常见口径,中东部地区包括1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6个;核心名单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这个名单采用“东部+中部”的合并方式,能直接回答“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
口径依据
直白名单
-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 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 合并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判断步骤
- 先采用“东部+中部”口径。
- 再列出东部地区10个省级行政区。
- 再列出中部地区6个省级行政区。
- *后合并成中东部地区16个省级行政区名单。
扩展口径
【常见问题】
问题1: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的常见口径包含哪些省级行政区?
回答1: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的常见口径包含16个省级行政区,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
问题2: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时,辽宁、吉林、黑龙江怎样归类?
回答2: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的核心口径把辽宁、吉林、黑龙江归入东北地区;在气象、交通、物流联动等扩展口径中,可按区域需要纳入中东部地区。
问题3: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怎样用于名单核对?
回答3:中东部地区包括哪些省用于名单核对时,可先核对东部地区10个省级行政区,再核对中部地区6个省级行政区,*后合并成16个省级行政区名单。
免责声明:本内容为区域口径说明,实际使用以对应行业文件或业务公示口径为准。

